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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23 |栏目:职称评审 |浏览次数:17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公布如下。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每年为30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

(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

三、公需科目培训方式

2024年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为主的方式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同时,对七门基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下内训。直播课程的培训由各实施机构负责落实。

四、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包括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课程等。除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内训外,课程仍以直播为主。

(二)选修课

由“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转“创联教育平台”制作并提供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供学员自行选修(注意: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请勿选择经济专业课程

五、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及学时记录

(一)必修(直播)课程报名

1、学员可自行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培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基础,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每门课程收费标准:240元/人(以上收费均包含教材费)。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

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2、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单位可自行确定培训时间,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附件四),加盖公章,送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由协会统一安排师资。

(二)选修课程报名

选修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学习进行查看。(报名、学习流程详见附件六)

(三)学时记录打印

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在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课程中心身份验证—输入身份证和密码,在“已修课程查看”菜单里面,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生成“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六、公需科目课程学时计数

1、知识产权基础安排1天培训,计6学时;

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安排2天培训,各计12学时。

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的学时数计入。

2、选修课程,按照在线课件实际学时数计入。

七、公需科目培训安排及注意事项

公需科目直播课程报名将于 2月19日10点开始, 培训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学员可依照个人时间安排,选择报名。课程安排请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看。

在线直播只支持电脑端播放,暂不支持移动端。为保证直播系统能正常运行和观看效果,不推荐使用IE浏览器。建议学员使用笔记本电脑参加学习(摄像头保持常开),为保证正常参加直播课程学习,请学员务必提前打开电脑调试收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直播课考勤和考核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二)

八、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由各个实施机构组织培训,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包括退费、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各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一)必修课

1、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知识产权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63801781、丁老师63802205、韩老师32511211、姜老师63801702、洪老师、62277269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创新知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17717585663、刘老师13472465139、李老师13761116269 

联系地址:嘉定区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对外培训处(10号楼401室)

3、上海工程师学会(项目管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53210069、吴老师53820142

联系地址:雁荡路84号2311室

4、上海大学(人工智能及应用)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

金老师18217464730,56331932、 钟老师56331894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中路788号上海大学科技楼816室

5、上海交通大学(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低碳技术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13641974129、62932810,王老师17721428497,周老师18918067853
联系地址:上海交通大学长宁校区(法华镇路535号)主楼511室

(二)选修课

热线电话:4006808008

九、公需科目牵头单位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63801781 、丁老师63802205、洪老师 62277269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附件

一、直播课程(必修课)报名流程

二、公需科目直播课(必修课)考勤、考核相关规定

三、公需科目直播课(必修课)学习流程

四、公需科目选修课报名、学习流程

五、公需科目退课退费申请流程 : https://www.sacee.org.cn/jxjysb/index?dispatch=docinfoview&id=1179

六、更换发票流程 : https://www.sacee.org.cn/jxjysb/index?dispatch=docinfoview&id=1179

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单位自行组织报名使用)

八、公需科目常见问题解答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24年1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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