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新片区,企业如何为员工申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新片区的人才住房政策最新内容是什么?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今天一文带领大家来了解下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指南及办理流程。
一. 租房
1.宿舍型保租房:宿舍型保租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以4人为主,不得超过8人。原则上不设单人宿舍。主要服务于单身人士,具备睡眠休息、学习生活、个人物品储存等基本功能。
申请标准:以园区企业集中申请为主。
2.公租房: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保障房的其中一种。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供应,对象为在临港合法稳定就业的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
申请主体: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且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且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
-与临港新片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由就业单位承诺在临港新片区缴纳社会保险金和限定期限内办理出上海市居住证(限期12个月内提供),并由就业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就业单位应为注册、生产、经营、办公在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临港新片区无产权住房
-未享受临港新片区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
具体申请材料和流程请点此链接:https://www.sh-keji.cn/qtfc/12316.html
3.人才公寓:临港新片区人才公寓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提供政策支持,定向提供给重点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的短期租赁过渡性周转公寓。
个人申请条件:
临港新片区人才公寓保障单位清单内机构, 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本人及其家庭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本人及其家庭未享受过临港新片区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可个人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聘任岗位与证书相符;
-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从事工种与证书相符,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参照技能人才引进目录或由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
-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单位申请条件:
对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项目、城市功能性重点项目、重要科技研发机构等重点用人单位,实施单位申请、额度管理、重点保障机制,优先满足重点用人单位的紧缺急需核心骨干住房需求。
申办流程:
-单位准入申请: 满足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处室、各镇申请纳入政策企业清单。
-单位注册: 纳入清单内的用人单位, 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https://hr.lingang.gov.cn/service/)进行注册,并为员工添加信息。
-个人申请: 申请人个人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 申请单位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相关所需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可在人才服务系统内查询。
二. 购房
非沪籍临港人才: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且名下在上海无房,限购1套住房(单身可购房)。新片区工作年限已满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重点单位可缩短至3个月。
购房条件:
个人条件需满足任意一条:
-本科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职称;
-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近一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
-居住证积分核定满120分。
单位条件满足任意一条:
-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临港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其他单位或机构。
选房批次:
-3.1无房人才
-3.1有房人才
-3.2无房常住人口
-3.2有房常住人口及其他市场客户
办理流程:
-单位清单:
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进行综合评定,制定《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单位清单》,按需组织更新。申请人可至新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查阅。
-认定方式:
政策申请采用“单位注册、个人提交、管委会认定”的方式。申请流程由临港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一网完成。
第一步:申报
-申请人向企业提出申请《购房资格确认函》。
-企业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为申请人添加账号(身份证、手机号、姓名、职位)。
-添加完成后,申请人用身份证号作为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点击进行自我校验,新增个人申请,完善信息选择申请类型后暂存。
-申请人下载生成的《购房意见书(单位)》,确认无误后签字,公司盖章。
-上传《购房意见书(单位)》及其它相关材料,点击提交。
第二步:审核
-企业初审
企业相关负责人于系统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购房意见书(单位)》进行审核,确保信息齐全、准确、真实。
企业审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人才窗口复审
申请人提交《购房意见书(单位)》、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人才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稳定就业证明扫描件至系统。
窗口在系统中复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据相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分类,并将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管委会予以审核认定。
-管委会认定
管委会对窗口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发放《购房资格确认函》。
第三步:生成
经管委会认定后,申请人可于系统内自行下载《购房资格确认函》打印供后续购房流程中提交。
来源::临港新片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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