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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栏目:服务指南, 热门信息 |浏览次数:757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老字号认定的若干规定》(沪商规〔2022〕3号),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打响“上海购物”品牌,深化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开展上海市“上海老字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上海市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申请上海老字号认定。申请上海老字号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上海市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

(二)创立时间达5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上海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五)拥有对应的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专用权;

(六)生产销售日用消费品或提供生活性服务;

(七)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八)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请上海老字号的企业,需对照上述标准提供品牌历史、文化传承、商标权利、经营情况、社会评价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上海老字号”认定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商标注册证或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

(四)近三年财务报表;

(五)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传承谱系及证明材料;

(六)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所申报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并有历史记录材料或实物材料等证明,如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需由当地档案馆在内容记录页扫描件盖章);反映组织存在、传承脉络、 持续经营等的事件、活动的文献记载;包含时间信息的书籍记载、专家考证资料、字号牌匾、历史账目记录、合约、发票、名人或经营者题字、刊登过的广告等照片。

(八)获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

上述材料可以文件复印件、图片或影像资料等形式提供。

三、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上海老字号认定申报表》,于3月15日前递交申报材料。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申报有效的,于4月15日前向市商务委转交有关资料。

市商务委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行业协会、专家、消费者代表评审,提出拟认定的上海老字号名录,在官方网站和公众号予以公示,经30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上海老字号名录。

市商务委向上海老字号企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授权使用官方标识。

四、原“上海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

原2014年认定的上海老字号企业统一参加本次认定。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通过认定的,将移出“上海老字号”,不得使用上海老字号官方标识。

已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参加“上海老字号”认定。

来源: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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