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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29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646

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本区;

  2、申报主体的团队项目符合区“十三五”规划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

  3、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止;

  2、申报方式:请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宣化路288号101室,其中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limin0@shcn.gov.cn。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后,组织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陈述、答辩环节的团队需准备汇报PPT。

  五、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19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来源:上海长宁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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