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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9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638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产业政策》和《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文件精神,我委即日起开展2021年第十七批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场所(含研发机构)均在奉贤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市和奉贤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美丽大健康产业。优先支持具有“五型经济”(创新型、服务型、开放型、总部型、流量型)特征的企业。

3、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4、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0人, 其中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50%以上,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

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7、列入“三个一百”企业的,其研发(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8、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

2、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并提供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8、近三年获取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9、企业2020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区税务部门出具)、企业房地产权或厂房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材料、企业荣誉证明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开发区(开发公司)、街道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4、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10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将“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袋”自行打印贴于文件袋上,整套书面资料装入袋内。

四、支持方式

凡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40万元的财政拨款支持。支持方式为分批拨付,认定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16:00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4月23日16: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16室

来源:金山科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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