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申报|2020年长宁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2020年长宁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28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657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1、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2、总集成总承包: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专业维修、信息化服务等领域,开展的体现集成创新能力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3、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手段等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

4、产学研的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

该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支持本区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企业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被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对已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2019年评定为优秀的给予10万元的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1、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土建),其中:产学研项目与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研发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项目为在建或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部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且在2020年开始,2021年底前完成。

(二)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企业上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建筑、航空等行业不低于1%;

3、企业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5人;

5、前三个年度内,企业获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

(三)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2019被评定为优秀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1、2020年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执照)

3、2019年度审计报告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版在线下载)

5、申报总集成总承包项目的提供《总包合同》,申报产学研项目的提供《产学研合同》

6、法人代表及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项目贷款合同,已发生的费用凭证复印件) 

(二)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长宁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长宁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执照)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5、法人代表及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项目贷款合同,已发生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三)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复印件

5、人代表及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登录长宁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报送至长宁区商务委。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20年10月30日17:00,过期不予受。书面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来源:上海软件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的无偿资助项目。专业申报,重点公关,100%立项。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市产业政策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