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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2020年度申报使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758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的通知》的精神,现开展2020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材料、申报表格下载等相关内容,请从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或上海崇明官方网站获取,详见附件1~5。

二、申报项目总投资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

三、请申报单位填写好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其他所需材料,由项目方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科。同时请提交电子版发至cm5835@126.com。

四、扶持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其中注册类企业,请各主管单位部门初审和通知。

五、区发展改革委将对汇总项目实行第三方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做好答辩准备。

来源:上海崇明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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