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黄商务委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及之前获得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报送步骤和要求
书面报送:企业应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评价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光盘或U盘)于5月30日前送至黄浦区商务委员会品牌经济科(地址:广东路357号1号楼西908室。注: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所有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加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
特殊情况说明:企业如因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应向黄浦区商务委员会提出申请。凡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截止日期以收到书面材料为准),将视作评价不及格。取消其黄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三、评价材料
根据《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评价材料”要求,开展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应当递交如下材料:
1、《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黄浦区商务委员会品牌经济科
单位地址:
广东路357号1号楼西908室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来源:上海黄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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