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静安区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静发改委〔2024〕18号),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创新主体
包括各类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主体。
(二)专业服务机构
注册地在静安区的专业服务领域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服务机构。
(一)专业服务券
1.支持内容
专业服务券用于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向静安区内专业服务业机构采购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海外拓展以及法律、咨询、会计审计、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2.支持方式
由创新主体联合静安区内专业服务机构申领。
服务合同完成并经审核后,对于注册地不在静安区的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兑换。对于注册地在静安的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兑换。每家专业服务机构年度可兑换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创新主体提交:
① 专业服务券申领表(附件1);
② 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或其他企业高成长性证明材料;
③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④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⑤ 专业机构推荐证明(附件2);
⑥ 其他证明材料。
专业服务机构提交:
① 兑现申请表(附件3);
②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③ 服务合同原件;
④ 服务发票原件;
⑤ 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⑥ 服务完成相关证明材料;
⑦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⑧ 其他证明材料。
(二)本土专业服务机构“走出去”
1.支持内容
支持区内本土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联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三开一招一咨询”服务(包括市场开拓、企业开办、场地开设、招商引资、专业咨询等)。
2.支持方式
每3年遴选或复核一批具有海外服务能力的本土专业服务机构。每年对入选机构的服务绩效进行评估,视评估结果予以奖励,每家专业服务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3.申报材料
① 静安区本土专业服务机构“走出去”名单申请表(附件4);
②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③ 海外分支机构提供“三开一招一咨询”的合同、发票、交付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④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⑤ 其他证明材料。
(三)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走出去”
1.支持内容
鼓励区内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通过绿地投资或兼并收购等方式,不断完善海外布局、拓展海外业务。
2.支持方式
对专业服务机构的奖励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 静安区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走出去”申请表(附件5);
② 专业服务机构及所服务企业双方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③ 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走出去”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④ 能够证明所服务企业的海外分支外机构已经实际开展业务并给国内公司带来业务增长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合同、发票等;
⑤ 专业服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⑥ 其他证明材料。
(1)电子版材料: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jafgw_cyk@126.com。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标明附件名称。上传附件材料均需盖公章。本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上传后请致电下列联系人确认。
(2)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下载;税收完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电子税务局系统网页版开具。报表和证明的开具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其三年内申请资格并追究责任。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来源:上海静安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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