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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7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70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是推动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41号)的要求,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高新技术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以下简称《企业统计年报》)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发展年报》)

二、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工信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登录填报。

(一)组织实施

区科委组织实施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统计年报和高企发展年报工作。各统计对象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报表。

(二)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及管理机构均需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登录,企业的登录账号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或企业用户申诉形式找回(在高企系统中重新设置过密码的企业用户,可通过重设的密码登录)。

(三)报表填报时限

企业填报《企业统计年报》日期:2025年1月1日—3月31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崇明区科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企业填报《高企发展年报》日期:2025年1月1日—5月31日。

(四)实施方式

企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按步骤分别完成提交。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错警因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2024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报送所在区科委;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三、统计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指示,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1、如企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在工信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上及时做好单位信息更新。

2、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3、浏览器推荐使用360,Chrome,EDGE等。

来源:上海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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