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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行业标杆)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19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浦府办〔2024〕4号)、《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浦科经委〔2024〕28号)等相关文件,我委组织实施2024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行业标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聚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零部件、电子信息设备三大细分行业;且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期和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深度数字化改造,推进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支持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研发设计、视觉质检、参数优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拣等场景中的应用。对入选标杆企业,按不超过总投入5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数字化改造、数字化水平和行业标杆等政策条款,原则上同一企业支持从优不重复。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已通过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试点企业。

2.申报单位须与第一批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或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培育)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

3.申报单位须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完成数字化改造。

4.申报单位完成数字化改造后,数字化水平处于细分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重复支持。

申报单位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及推荐意见报送至浦东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

六、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标杆申报表;

2.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标杆申报书;

3.项目购置的软硬件清单;

4.投资证明相关材料(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5.项目审计报告;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7.承诺书;

8.其他佐证性材料;

9.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政策受理联系人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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