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贤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奉经〔2023〕24号)和《奉贤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实施细则》(奉经〔2023〕26号)文件精神,我委即日起开展2024年奉贤区新材料发展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企业在奉贤区注册登记,生产场所(含研发机构)均在奉贤区,纳税正常并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二)企业所属产业定位符合上海市和奉贤区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特色攻坚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方向:
1.先进基础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有色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2.关键战略材料:集成电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高端装备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
3.特色攻坚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
4.前沿新材料:高温超导材料、石墨烯材料、纳米材料、功能纤维、3D打印材料等。
(三)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一般项目申请
(1)企业具有显著竞争优势,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重视研究开发投入和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相关条件;
(3)企业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队伍;
(4)申请前二个年度内,企业通过创新研发、引进吸收等方式,围绕核心技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新材料;
(5)该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研发费用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50%。
2.重点项目申请
(1)符合国家战略急需方向或者具有市级以上应用示范作用的新材料项目;
(2)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规模优势,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具备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相关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研发投入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领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员队伍;
(5)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申请前二个年度内,围绕核心技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且必须有1项发明专利申请),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的新材料;
(6)项目总投资超过60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推荐函
(二)奉贤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申请表(附件1);
(三)奉贤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可行性报告(附件2);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
(六)近二年内围绕核心技术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其中“一般项目”不少于3件、“重点项目”不少于5件且必须有1件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七)证明项目研发的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文献检索报告;
(八)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九)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
(十)主要新材料产品科研、技术攻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新材料产品应用领域情况证明;
(十二)企业2023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证明(区税务部门出具);
(十三)企业房地产权或厂房租赁证明材料;
(十四)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材料;
(十五)项目申报承诺书;
(十六)财务三联排章印(公司名称、开户行名、账号);
(十七)其他材料。
三、申请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三)线下受理:申报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附件5)。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四)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17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胶装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将“奉贤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申请文件袋(附件4)”自行打印贴于文件袋上,整套书面资料按照《奉贤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清单》排序装入袋内。
四、支持方式
(一)一般项目支付方式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分批拨款,立项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两年完成后,由区经委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通过验收再拨付10万元人民币。
(二)重点项目支付方式给予6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分批拨款,立项当年度先行拨付4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两年完成后,由区经委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通过验收再拨付20万元人民币。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6:00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16: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来源:上海奉贤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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