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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4年“武宁创新共同体”联合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98

根据《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4〕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区域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现就开展2024年“武宁创新共同体”联合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注册在普陀区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等创新主体为解决自身技术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而牵头开展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面向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四大新赛道和五大未来产业领域以及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网络安全和数字广告等普陀区重点产业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须为在普陀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和产业化基础和条件;参与单位优先考虑上海市单位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单位需与合作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明确项目负责人、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团队分工、知识产权、成果归属、权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4.已实施完成的已建项目,需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实施完成的在建项目,需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与产业政策导向;

5.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申请扶持资金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与合作方之间无互相拥有股份的技术转移;

6.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三、项目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已建项目需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完成验收和相关款项支付。在建项目需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验收和相关款项支付。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武宁创新共同体”联合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以及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费用支付证明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B类及以上资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上海”平台获取);

6.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

7.已建项目需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等;在建项目需提交进度计划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8.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资质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明等。

五、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分开打印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递送至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

2.电子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请扫描后按顺序排列、命名(单位名称+材料名称)。

六、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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