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3〕4号)文件,现就开展2024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与扶持方式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智能软件产业导向、科技创新水平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机构。
专项扶持项目分研发类和补贴类两类,其中研发类项目同一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项,企业有同类未验收项目原则上不予新立项,采取事前立项验收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项目执行期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补贴类项目,应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完成,采取事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2024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专项申报。
(一)时间节点
为切实提高科创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相关主体获得感,本年度项目按照类别分批次受理,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线上填报 | 线下受理 | 出具推荐 |
第一批次:补贴类(除A1类外) |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9日 |
第二批次:研发类(A1类) | 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7日 | 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7日 |
(注:申报第一批次补贴类项目企业,如在项目受理期内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无法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的,应作情况说明并承诺在后续统一信用评估时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本批次不予支持。)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在线填报
登陆申报系统:
选择“2024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如未注册需先行注册并提交区科委审核。
2.线下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2.2024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请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
3.附件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清单予以提供)。
[注:①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按1-3顺序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②企业法人为申报主体的,需提交2023年度上海市数字产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下载,填报网址为: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估,形成拟立项名单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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